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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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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06-00147 [ 主题分类 ] 劳动就业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06-07-21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函〔2004〕50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

时间: 2006-07-21 00:00

  

各市、县、区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
劳务输出是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,增加农民收入,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。近年来,各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安排部署,加大工作力度,积极组织劳务输出,并将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工作作为劳务输出工作的基础性、关键性环节来抓,积极拓宽渠道,扩大市场份额,充分发挥基地在信息采集、中转输送、跟踪服务等方面的作用,维护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劳务输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,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。


为了表彰先进,推动全省劳务输出工作深入开展,省政府决定对在劳务输入基地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市、县(区)予以表彰,并授予咸阳市、宝鸡市、汉中市人民政府“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先进市”称号,各奖励3万元;授予镇巴县、紫阳县、洛南县、凤翔县、富平县、铜川市印台区、横山县、黄陵县、户县人民政府“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先进县(区)”称号,各奖励1万元。

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争取更大的成绩。各级政府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,求真务实,真抓实干,提高劳务输入基地建设水平,为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作出新贡献。





陕西省人民政府


二○○四年四月二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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